
過年發壓歲錢,是刻在咱們骨子里的老傳統,圖的就是一份喜慶吉利,盼著孩子歲歲平安、茁壯成長。
可不少人每年都犯愁:這壓歲錢,到底該發到幾歲?發少了怕沒面子,發多了壓力大,硬著頭皮一直發,更是苦不堪言。
其實真沒必要,死要面子活受罪,遇到這3種情況,大方停發就行,誰也挑不出理。

第一種情況,孩子正式參加工作,有了穩定收入
壓歲錢的本質,是長輩對晚輩的關愛和接濟,是給還沒經濟能力孩子的新年祝福。
一旦孩子踏入社會,靠自己的雙手,賺錢養家,就意味著,他已經從“被照顧者”,變成了“獨立成年人”。
這時候,再發壓歲錢,反而顯得生分。我鄰居家的小伙子,去年剛入職,過年時,主動把叔叔阿姨給的紅包,退了回去,說“現在輪到我給長輩發紅包了”,一番話聽得大家,心里暖洋洋。
反過來,如果孩子,都開始領工資了,還心安理得,收長輩的壓歲錢,反倒會被人說不懂事。這時候停發,合情合理,大家都能理解。

第二種情況,孩子成家立業,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
老話常說“成家立業”,一個人結了婚,就意味著開啟了人生的新階段,肩上扛起了家庭的責任。
{jz:field.toptypename/}這時候他的身份,不再只是父母的孩子,還可能是別人的伴侶、未來的父母。
過年走親戚,更應該是他主動給長輩、給晚輩發紅包,金沙電玩城傳遞這份新年的溫暖。
我表哥結婚后,第一年過年,就提著禮物,去看望爺爺奶奶,還給家里的小輩包了紅包,長輩們都夸他“長大了、懂事了”。
要是這時候,長輩還堅持給已婚的孩子,發壓歲錢,反而會打亂這份人情往來的秩序,顯得格外見外。
遇到這種情況停發,不僅不傷人,還能讓孩子感受到,被認可的喜悅。

第三種情況,雙方家庭有明確約定,或者當地有不成文的規矩
各地的風俗不一樣,對壓歲錢的講究也不同。有的地方,講究“發至成年”。
18歲就算成年,過了這個年紀就不再發;有的地方,則是“發到大婚”,沒結婚就算孩子。
還有些親戚之間,早就提前商量好,“互相不發”,避免你來我往的麻煩。
這種約定俗成的規矩,就是最好的“護身符”。去年過年,我和表姐就提前說好了,兩家孩子年齡差不多,壓歲錢就互相免了,省得算來算去麻煩,大家都輕松自在。

遵循當地規矩,或者家庭約定,停發壓歲錢,是入鄉隨俗的明智之舉,誰也說不出閑話。
其實說到底,壓歲錢的核心是“情”,不是“錢”。發紅包是心意,停發也不是薄情,關鍵是把握好分寸,別讓這份美好的傳統,變成了人情負擔。
遇到以上三種情況,該停就停,既不丟面子,又能少了不少麻煩,開開心心過大年,才是最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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